1、什么是非法集資?
2、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?
(1)借種植、養(yǎng)殖、項目開發(fā)、莊園開發(fā)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保投資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;
(2)以發(fā)行或變相發(fā)行債券、彩票、股票、投資基金等權益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、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;
(3)通過認領股份、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;
(4)通過會員卡、會員證、席位證、優(yōu)惠卡、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;
(5)以商品銷售與返租、回購與轉讓、發(fā)展會員、商家加盟與“快速積分法”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;
(6)利用民間“會”、“社”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;
(7)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“虛擬”產品,如“電子商鋪”、“電子百貨”投資委托經營、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;
(8)對物業(yè)、地產等進行等份分割,通過出售其份額形式進行非法集資;
(9)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;
(10)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(lián)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;
(11)利用互聯(lián)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;
(12)利用“電子黃金投資”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當前,犯罪分子利用互聯(lián)網信息技術進行非法集資詐騙,且逐步向農村地區(qū)蔓延滲透,花樣更多,手段更隱蔽,危害更大。
尤其是以下幾類要更加注意防范:
網絡投資:通過在網站注冊信息,以虛假項目和高額利息作誘餌,欺騙大家投資,投資資金直接流入網站賬戶,以借貸、投資理財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。此類違規(guī)網站一旦被查,立即關閉,卷款潛逃。
虛擬貨幣:打著“加密貨幣”或“區(qū)塊鏈”的旗號,在網上進行售賣,號稱與真實貨幣具有一樣的流通價值,可用于購買商品等,其實質是“借新還舊”、“擊鼓傳花”的龐氏騙局,極有可能變成“真金換假幣”,真金白銀竹籃打水一場空。
消費返利:原本是常見的促銷手段,被不法分子利用“互聯(lián)網+”打造成傳銷騙局,或者以高額返利、免費旅游欺騙老年人投錢,消費幾千元,返利上萬元,投入少,回報高,其實就是傳銷詐騙。
農業(yè)合作社:名義上是合作社,實際上吸收農民資金回報高額利息,進行吸儲放貸、高息攬儲,甚至公開設立銀行式的營業(yè)網點、大廳或營業(yè)柜臺,變身“山寨銀行”,欺騙誤導農村群眾。
3、參與集資形成的風險及損失誰來承擔?
法律明確規(guī)定: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,參與非法集資的資金不受法律保護,受到的損失自己承擔,政府不會買單。
4、如何識別非法集資?
(1)堅信“天上不會掉餡餅”,不要相信“高額回報”、“快速致富”的投資項目。
(2)投資理財時要看是否合法,有無經營資質,可以登錄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查詢公司相關信息;通過媒體和互聯(lián)網資源,搜索查詢相關企業(yè)不良記錄。
(3)對理財承諾的利息對照銀行利率,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是投資陷阱。
(4)對他人的極力拉攏和反復勸說,要及時告知家人,并向專業(yè)人士或政府部門咨詢,不要貪圖高利,盲目投資。